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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08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日趋严峻,我国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应对,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共同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中央财政出台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08年9月11日财政部表示,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08年以来出台了几大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并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增长25%;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2亿元,增长20%;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4亿元,同比增长27.3%;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平台式服务体系补助资金1.1亿元;另外还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08年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而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08年8月,国家还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08年9月,我国央行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在年初规模的基础上增加10%,新增贷款必须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三农和灾后重建等工作;11月起,全面放开贷款规模限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其非常时期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中央金融部门还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环境,培育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财政部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据悉,从2008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体集贸市场管理费,从而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广东省出台扶持政策,力促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银企合作,推动成立省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记录与查询服务网;完善和利用多层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质押、拍卖、典当等方式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财政方面,2009年安排2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一次性新增10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省政府注资10亿元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2亿元扩大出口专项资金;2009年-2012年省财政安排的60亿元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专项资金在2009年集中使用,主要用于加快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为中小企业转移发展打造良好的发展载体和平台(第一批竞争各获得扶持资金5亿元的市有肇兴、河源、梅州,第二批有韶关、清远、阳江)。2008年-2012年省财政安排的25亿元编制滚动预算,集中在2008-2010年使用,用于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珠三角企业转移到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项目。
税费方面,省地税局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8项税收优惠政策,覆盖多种行业,涉及多个税种,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主要包括:
1、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2、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3、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门,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中小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律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中小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7、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8、对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初步估算,这八项政策明年一年将减免企业约30亿元。
三、支持中小企业实行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加快产业升级,配套完善中小企业产业升级服务体系;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高、新、特、优”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千百亿”技术改造工程、“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定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每年举办一次中小企业创新技术交流会,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定期面对面交流机制。
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首先,建立中小企业与外省人才输出机构交流合作机制,举办泛珠三角中小企业人才交流会,开通中小企业人才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其次,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在市、区、镇建立一批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点,形成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网络,营造便笺、质优、廉价的信息化应用环境,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再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目录管理制度,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收费目录,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中山市五项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中央、省各项利好政策,市政府也积极行动,根据我市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平安过冬。
一、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从07年-09年一定三年,每年总额75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其中包括资助技术改造项目资金2400万元,资助技术创新项目1000万元,资助装备制造业项目1500万元,资助现代流通业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软件产业扶持资金250万元,资助节能与清洁生产项目资金250万元,资助名牌龙头企业和品牌经济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资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资金1000万元。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市财政在原来基础上新增6000万,现在拟投入3亿元用于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工业、服务业、农业的产业层次提升。
三、积极引导资助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市财政拟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科技水平的优化升级。
四、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拟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促进500家重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同时还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机构和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助,对年度发放贷款和提供担保额度达到一定程度的银行或担保机构进行奖励。据统计,2008年市财政投入2.4亿元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009年拟增加到3亿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五、加快出口贸易转型升级。市财政拟投入4000万元专项资金,帮助鼓励企业加大出口,开拓新兴市场。
面对金融海啸,我们应该坚定信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利好政策。相信在中央、省、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其中自身努力下,中小企业一定能够平稳度过难关,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中山经贸局办公室整理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