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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昨起降至5%,储户的存款收益率提高了18.75%
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实施至今已有将近8年时间的利息税将大幅调整。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据了解,目前银行已经从系统方面做好了调息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计息方式的准确无误。工行相关人士表示,总行信息科技部门将对系统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将从今天开始统一执行分段计税的方式来为储户进行结息。
一位银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帮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从今年8月15日开始存1万元定期存款,那么到明年的8月15日将可以取出316.35元利息,比此前按20%征税的计算方式增加了49.95元,相当于储户的存款收益率提高了18.75%。
另外,银行人士提醒储户,由于本次降税采用分段计税的方式执行,如果是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商业银行将自动“按季”计算利息,同时进行扣税,今天以前的利息所得按照20%计税,今天之后的利息所得则自动按照5%计税。与此相同,如果是定期存款,不论何时存入,也不管何时提取,只要是今年8月14日期间产生的利息所得,则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产生的利息所得,就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因此,大家不必像每次加息之后那样,忙于到银行网点进行转存,各银行系统会进行自动调试。
2007年8月16日 |